2017年2月9日,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发布公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能源”)于2017年2月8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康达新材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02
一、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企业名称: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1631000421
发证时间:2016年11月24日
有效期:三年
二、康达新能源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企业名称: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1631000852
发证时间:2016年11月24日
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将可连续3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鉴于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计征了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影响公司已经披露的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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