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司长孙广宇6月1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遏制重特大事故是今年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这与当前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密切相关。
近些年,人们似乎感觉危化品领域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比如去年的天津港“8·12”事故,又比如今年的靖江“4·22”火灾事故。但其实统计数据显示,近5年,全国化工和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逐步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公众有这样的误解,一是因为化工装置越来越大型化,安全风险越来越集中,一出事就是大事,一着火往往就是几十个小时,容易引起关注;二是危化品易燃易爆的特性增大了这个行业发生重大事故的概率,尤其是在新媒体的传播下,事故更容易迅速广泛地呈现在大众眼前。”孙广宇表示,这也使得监管部门的压力倍增,必须聚焦聚力遏制危化品重特大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社会管理缺陷的表现形式。这就如同人的身体健康出了问题,最后肯定会以生病的方式表现出来。我们的判断是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会越来越好,但短时间内事故不会完全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孙广宇说。
如何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直是安全监管的难点。据介绍,在国外,立法、执法、保险和培训是安全监管的四大支柱。但在我国,这四个方面都有待完善。孙广宇指出,我国的安全监管执法效率亟待提升,一方面要借助社会力量,以弥补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性不足;另一方面,则要突出重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据了解,国家安监总局近期分别在南京和银川组织地方安监部门召开片区会议,涉及22个省份,讨论的主要内容就是如何遏制重特大事故。
而对于如何遏制重特大事故,孙广宇指出,要将管控重大危险源作为主要抓手。“隐患的根源在于风险,风险得不到有效管控就会演变成隐患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要把防范关口前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强化风险管控。”孙广宇说。
记者了解到,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化学品分标委)组织有关单位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了修订,并从6月份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标准修订内容重新对危化品进行分类,确定辨识临界量;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概念进一步阐释,明确关键生产场所和重点储存部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纳入本次标准修订中;补充了对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混合物的有关规定。
孙广宇介绍说,今年将组织各地区开展危化品和化工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重大危险源普查,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状况,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档案,落实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的责任部门,督促危化品单位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保证其得到认真执行。
去年天津港“8·12”事故之后,各地都在尝试建设信息化监管平台。据悉,相关部门也在积极配合工信部开发危化品信息化安全监管平台,实现危化品企业信息、安全许可证办理、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统计、行政执法等功能信息化,推动危化品信息共建共享。
据孙广宇透露,国家安监总局正在准备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预警工程项目,通过画面监控和参数对比,了解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监控和处置情况。今年计划在3个省份开展示范工程。
孙广宇进一步指出,各地区要制定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具体措施,强化对危化品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的在线监测监控,可借鉴福建等省的做法建立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实现对区域内重大风险源的有效监督和控制,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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