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情况报告。
报告显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对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辅导工作。辅导机构拟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报送辅导备案材料后开始辅导工作,开始辅导时间拟定于2019年11月。具体辅导期限可能会根据辅导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截至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杨文瑜先生,杨文瑜直接持有公司69.60%的股份,同时作为上海宇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唯一执行事务合伙人(GP)并持有宇潍投资39.00%的出资份额,宇潍投资持有发行人4.55%的股份,因此杨文瑜先生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发行人74.15%的股份。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杨文瑜先生和杨惠静女士,杨惠静女士为杨文瑜之女,持有公司7.14%的股份,杨文瑜先生和杨惠静女士合计控制公司81.29%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