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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丽6.4亿收购雄林新材草案遭深交所问询

来源:华夏时报2017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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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深交所发布了对红宝丽的重组问询函,主要针对红宝丽此次重组所购标的估值的依据和合理性、业绩承诺合理性以及估值差异原因等情况。

  根据红宝丽2016年12月24日发布的交易报告书草案,其拟6.4亿元收购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雄林新材”)88%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4.48亿元,现金方式支付1.92亿元。

  交易完成后,红宝丽将直接和间接持有雄林新材100%股权。同时,红宝丽拟定增募资不超过3.32亿元,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中介机构相关费用以及标的公司项目建设。

  而根据《评估报告》,以2016年9月30日为基准日,以收益法评估的雄林新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7.3亿元,增值率为77.15%。

  为此,深交所要求红宝丽补充披露本次评估增值的依据及合理性,雄林新材近三年评估或交易估值的具体情况,与本次交易估值存在差异的需补充说明原因。

  资料显示,雄林新材主要经营、生产、销售的产品为TPU膜和TPU热熔胶膜,此外亦自产并销售少量的TPU粒子。财务数据显示,雄林新材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84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5450.03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92亿元,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为5357.85万元,同比有略微下降;2016年前三季度,雄林新材实现营业收入2.05亿元,归母净利润2505.68万元。

  交易对手方、雄林新材实控人何建雄对雄林新材业绩进行了承诺,交易后雄林新材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4800万元、6000万元和6900万元。

  雄林新材在报告期内业绩存在下降趋势的原因为何?深交所要求红宝丽补充说明业绩承诺的合理性、补偿义务人是否具有完成业绩承诺的履约能力及履约保障措施等。

  《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注意到,何建雄曾因雄林新材未完成业绩承诺,而对三名增资的投资机构进行过业绩补偿。

  根据交易报告草案显示,2013年2月26日,何建雄将所持1.5%的股权转让给新开发联合创业投资企业(下称“新开发”),所持1.2353%的股权转让给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南海成长”),所持0.2647%的股权转让给东莞市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东创投”)。

  上述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是雄林有限(雄林新材原名)实控人何建雄以股份转让方式向新开发、南海成长、东创投进行业绩补偿:根据2012年新开发、南海成长、东创投增资入股时签署的协议,雄林有限在未完成协议约定的业绩目标时,前三者有权要求何建雄进行现金补偿。2012年雄林有限未完成业绩目标,经协商同意将业绩补偿方式由现金补偿调整为实控人转让部分股权。

红宝丽6.4亿收购雄林新材草案遭深交所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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